电子信息学院(微电子学院)关于开展首届教学之星、科研之星、育人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

发布者:袁碧宇发布时间:2022-04-06浏览次数:2003

各团队、实验室、办公室:

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,弘扬尊师重教风尚,根据《电子信息学院(微电子学院)“星耀电子”工程实施意见》,经学院研究,决定开展首届教学之星、科研之星、育人之星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评选对象

学院在职教职工(含合同用工)。

二、评选条件

教学之星、科研之星、育人之星评选条件详见《电子信息学院(微电子学院)“星耀电子”工程实施意见

三、评选程序

(一)个人申请或团队推荐。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向学院提出申请。团队也可以根据需要,经讨论并征得本人同意后提出符合条件的人选。

(二)材料审核。学院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,对廉洁自律、师德师风等情况进行审查。

(三)评选及公示。由学院教职工荣誉奖项评审小组开展评选工作,经学院党委会审定通过后予以公示。

(四)发文表彰。学院正式发文并召开表彰大会。

 四、申请材料提交

 各团队组织申报,个人填写申报表,于412日前将推荐表及佐证材料提交到学院办公室。联系人:袁碧宇,联系电话:86919135


五、工作要求

(一)高度重视、严格审核。认真做好具体评选事务,坚持实事求是,从严把握人选条件,注重基层、突出一线,向长期从事教学、科研、育人的一线人员倾斜。

(二)加强宣传、营造氛围。把宣传工作贯穿评选活动始终,积极利用各级各类平台加强评选活动各个阶段的宣传,扩大活动的影响力。

(三)强化监督、严肃纪律。评选过程和评选结果接受学院纪委监督和指导。对于伪造先进事迹、未按规定推荐评选的,隐瞒严重错误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,或其他方面存在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,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,并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查处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中共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电子信息学院委员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〇二二年四月六日

 

关于印发《电子信息学院(微电子学院)“星耀电子”工程实施意见》的通知.pdf

电子信息学院(微电子学院)2022年度教学之星、科研之星、育人之星推荐表.docx